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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前一篇關於同性戀結婚~想講的是這一篇... ...但是內容不太一樣,只好分開討論~

同性戀,我們可以說這是很自然的現象,很多人拿著這一點,要同性戀合法或公開化~

實際上在動物介而言這真的很自然而且正常~

只是這類族群無法持續很久,動物介並沒有100%的同性戀,我們看到同性交配的現象都是一時搞錯或是純發泄~

就算有100%的同性族群,也因為無法生育後代而遭到自然淘汰~

而且在弱肉強食的自然界,同性戀這種情況會被淘汰的更快速,因此在正常的情況下同性戀不會大量出現~

現今的人類社會,對弱者的保護機制完善,至少在開發國家是如此,其實落後國家甚至是戰亂國家是不太出現同性戀的,就連聽也都很少聽到~更何況實際出現~

所以我認為同性戀的增加,代表的是社會富裕的程度,對食衣住行方便的程度~

一個越富裕的國家,因為缺少天擇及對生活不必使用性命換取,因此同性戀自然會增加~我相信台灣現在是相當富裕的~

就自然生態而言,二性之間在演化上,若缺少後天的天擇及弱肉強食的淘汰機制,二性之間會趨於同化,差異會快速的簡少~

因為缺少的是對中間性別的淘汰機制~

演化的速度,就這幾年的觀察,並沒有想像中的慢,也有研究指出生物在經過三代就會有明顯的變化~

這幾種原因加起來,同性戀自然多了~

你要問我,支持不支持同性戀結婚合法化??

其實嚴肅來說我是反對,但因為現在婚姻己經沒那麼"神聖"~己經被這些富裕過頭的國家及人民弄成玩笑一般~

那就隨便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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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聖 與 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